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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止裝備業招標中對國產設備的選用限制 |
| 發布時間:2009/6/16 9:57:00 來源:鑫泰科技 發布者:manni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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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在裝備制造業招標采購活動中,通過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歧視性條件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做法,5月26日,國家發改委同工信部等八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并做出了具體規定,以求制止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不當做法。 《通知》明確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屬于政府采購的,除需要采購的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等法定情形外,應當采購本國產品。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展前,按國家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通知》強調,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部門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裝備制造業等工業項目和進口機電設備采購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加大對歧視和排斥投標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于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資項目,在招標文件中采用歧視性條件、間接或直接指定采購國外品牌產品或功能部件、限制國產設備使用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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